武汉音乐学院附中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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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方向
二、报考条件
我院附中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身体健康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六年制初中(连读高中)的报考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三年制高中(插班)的报考要求:初中应届毕业生。录取新生报到时,户口不在武汉市的新生均须将本人户口迁入我院,否则不能注册学籍。
三、专业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方向。
网报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月20日,每天8:00-21:00。
网报地址:http://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2月24日 上午9:00-11:00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B栋一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学籍信息表、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考试费用:60元/科目。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2月24日下午至2月26日
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2、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五、初中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1、作曲
2、中国乐器演奏
3、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4、键盘乐器演奏
5、舞蹈表演
六、高中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1、作曲
2、中国乐器演奏
3、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4、键盘乐器演奏
5、舞蹈表演
七、报考高中(插班)考生的中考要求
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在获得我院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后,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发布后,须将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的本人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于2017年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递交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30060)。
八、录取
1、初中: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高中: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结合考生中考成绩,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注意事项
1、报考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02C、吟飞1000E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具体标准等相关问题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4、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
6、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7、联系电话:(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027-88076720;
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027-8806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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